职工侵权,为何单位成为担责主角? 转载他人作品是借鉴还是抄袭,双方为何争执不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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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手机微信公众号,非常火爆。一篇好的文章,大家都喜欢进行转发。可是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人改头换面、转载发表,也是一件令人气愤的事。在诉讼中,当事人维权顺利吗?开庭当天被告踪影难觅,他们为何意外缺席?
职工侵权,为何单位成为担责主角? 转载他人作品是借鉴还是抄袭,双方为何争执不下?面对微信公众号抄袭乱象,解决问题出路在哪?微信转发,人们又该怎样才能避免法律风险?
就是我们这些习以为常的转载,一不小心就会引发官司。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?
小黄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网站工作,专门从事网络宣传。最近,她和同事发现,自己团队创作的三篇文章,被人简单改动后,在另外一家网站上发布了。
因为这样的微信侵权诉讼,在当时还没先例。遇到这种事情,一般人们都自认倒霉了,但是这么做的结果,反而造成了侵权行为的蔓延。气愤之余,小黄所在的公司决定维权。艰难维权,却只要求赔偿一元钱,这又是为何呢?
2014年6月17日,中山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让人意外的是,开庭当天,被告席上竟然空无一人。
一审败诉后,没有出庭的被告却上诉了,并聘请了律师积极应诉。他们对诉讼又有着怎样的说辞?
二审中,被告为何认为自己不应该因为这个公众号的问题,去承担法律的问题?
被转载的文章,是否是原创,双方一直争执不下。那么,到底是借鉴还是抄袭,最终,为何三篇文章只认定一篇文章存在侵权?
面对公众号抄袭乱象,解决问题出路在哪?网络侵权概念模糊,保护体系如何完善?微信转发,人们又该怎样才能避免法律风险?
2017年4月21日19:30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
《法治天下》之《转载风波》敬请收看。
4月22日12:00重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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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,一级法官,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十年,主要办理涉外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,处理的案件类型丰富,具有较为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。
法官寄语
现在微信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重要交流工具,微信公众号的运营,也正在成为很多企业的重要营销方式。但是通过本案看到,看似简单的文章推送,其实也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。所以在这里,我们也提醒那些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人员,千万要非常重视推送文章的著作权的问题,以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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